七律·抒懷並贈娟娟(其二)
七律·抒懷並贈娟娟(其二)
相交難得可同心,豈奈人生阮籍吟。
尤恨班家悲素扇,誰憐卓氏誤弦琴。
經年益悔懷遐抱,此去無傷入鳳林。
獨歎斯文天喪久,不妨故國頌堯音。
林婉清
共和二八六四年癸亥庚寅
公元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注釋:
1.阮籍吟:阮籍有《詠懷詩八十二首》。
2.尤恨班家悲素扇:典出《漢書·外戚列傳下》,「鴻嘉三年,趙飛燕譖告許皇后、班倢伃挾媚道,祝詛後宮,詈及主上。許皇后坐廢。考問班倢伃,倢伃對曰:『妾聞死生有命,富貴在天。修正尚未蒙福,為邪欲以何望?使鬼神有知,不受不臣之愬;如其無知,愬之何益?故不為也。』上善其對,憐憫之,賜黃金百斤。趙氏姊弟驕妒,倢伃恐久見危,求共養太后長信宮,上許焉。倢伃退處東宮,作賦自傷悼。」
3.誰憐卓氏誤弦琴:典出《史記·司馬相如列傳》,「臨邛中多富人,而卓王孫家僮八百人,程鄭亦數百人,二人乃相謂曰:『令有貴客,為具召之。』并召令。令既至,卓氏客以百數。至日中,謁司馬長卿,長卿謝病不能往,臨邛令不敢嘗食,自往迎相如。相如不得已,彊往,一坐盡傾。酒酣,臨邛令前奏琴曰:『竊聞長卿好之,願以自娛。』相如辭謝,為鼓一再行。是時卓王孫有女文君新寡,好音,故相如繆與令相重,而以琴心挑之。相如之臨邛,從車騎,雍容閒雅甚都;及飲卓氏,弄琴,文君竊從戶窺之,心悅而好之,恐不得當也。既罷,相如乃使人重賜文君侍者通殷勤。文君夜亡奔相如,相如乃與馳歸成都。家居徒四壁立。卓王孫大怒曰:『女至不材,我不忍殺,不分一錢也。』人或謂王孫,王孫終不聽。文君久之不樂,曰:『長卿第俱如臨邛,從昆弟假貸猶足為生,何至自苦如此!』相如與俱之臨邛,盡賣其車騎,買一酒舍酤酒,而令文君當鑪。相如身自著犢鼻褌,與保庸雜作,滌器於市中。卓王孫聞而恥之,為杜門不出。昆弟諸公更謂王孫曰:『有一男兩女,所不足者非財也。今文君已失身於司馬長卿,長卿故倦游,雖貧,其人材足依也,且又令客,獨柰何相辱如此!』卓王孫不得已,分予文君僮百人,錢百萬,及其嫁時衣被財物。文君乃與相如歸成都,買田宅,為富人。」班婕妤命薄,卓文君何嘗不命薄。今人雖言平權,亦多誆騙女子情懷之人。
4.經年:經若干年。
5.遐抱:遠大抱負。余嘗研讀《十三經》,懷儒者之志,今頗為不屑。故曰「經年益悔懷遐抱」。近世言儒者,多「一元教儒」「傳教儒」也。若以己意爲是非,則恐礙他人自由,此非普世之道。
6.鳳林:鳳凰所居之林也。
7.獨歎斯文天喪久:典出《論語·子罕》,「子畏於匡。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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