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漢文學史稿》(先秦至南北朝)目錄

林喵喵在大同善化寺


預告《漢文學史稿》(先秦至南北朝)目錄

 

(中國無“文學史”,故當明晰文、史、literature之別。英文literature,本為用字母組成的文字。1776年約翰遜(Johnson)《英國詩人之生活》(Lives of the English Poets)才將以文字為生者視為某職業,19世紀方有以literature為某一時期或民族創作文字作品的表述。在古希臘,有詩歌、戲劇之類,而無“文學”。柏拉圖在《斐德若》中以“詩神”與“愛智慧者”“愛美者”“愛神”並列,《理想國》中,詩人和藝術家為“模仿者”。可見,柏拉圖之“詩”存“詩神”與“詩人”之“詩”之別。前者之“詩神”不必創作“詩”,乃一種“凝神觀照”(《會飲篇》)。後者之“詩”,在古希臘則為“藝術”(tekhne)。古希臘之藝術含詩歌、音樂,亦有手工業、醫藥、烹飪之類。可見,古希臘未有今人“藝術”“手藝”之分。今人的literature是西人19世紀後逐漸構建的。如今學者常謂謝無量、錢基博等老輩對文學概念不清,實際上是今人概念不清。老輩也許不清楚literature是什麼,但一定清楚“文學”是什麼,只可能我們這些被文化殖民一百多年的後來者,越來越不清楚漢語的“文學”指什麼。《文選序》中選文標準很清晰,選“若其贊論之綜緝辭采,序述之錯比文華,事出於沉思,義歸於翰藻”的內容,不選經史子,小說根本不是文學。我在講稿中,會綜合考慮中文系實際狀況,以漢語狹義的“文”為主,兼及有必要涉及的廣義之文學,即文章博學之“著述總稱”,側重“文”的分析,也會補充中文系必備之傳統文化知識。)

 

緒論

 

第一編 先秦

第一章 六經之文

發凡

第一節 易經 第二節 書經 第三節 詩經

第四節 禮樂 第五節 春秋(《國語》附此)

 

第二章 諸子之文

發凡

第一節 孔孟 第二節 老莊 第三節 荀韓

第四節 縱橫(《戰國策》)

 

第三章 屈宋

發凡

第一節 屈原 第二節 宋玉及其它

 

第二編秦漢

發凡

第一章 史傳之文

第一節 司馬遷 第二節 《漢書》《吳越春秋》

 

第二章 諸子之文

發凡

第一節 《呂氏春秋》《淮南子》 第二節 董仲舒 劉向王充

 

第三章 秦漢文人

發凡

第一節 李斯 晁錯 鄒陽 第二節 賈誼 枚乘 第三節 司馬相如 王褒 揚雄

第四節 班固 張衡 第五節 趙壹 蔡邕 孔融 禰衡

 

第四章 樂歌及古詩十九首

發凡

第一節 楚歌 第二節 樂府 第三節 古詩十九首

 

第三編 魏晉南北朝

第一章 史文、諸子文、詩文評

發凡

第一節 《後漢書》《三國志》 第二節 劉義慶 第三節由神話至志怪

第四節 《水經註》《洛陽伽藍記》 第五節 劉勰 鐘嶸

 

第二章 魏晉文人

發凡

第一節 鄴下 第二節 竹林 第三節 太康

第四節 郭璞 王羲之 玄言詩 第五節 陶淵明

 

第三章 南北朝文人

發凡

第一節 元嘉 第二節 永明體與齊梁詩 第三節 江淹 任昉 孔稚珪

第四節 庾信 第五節 溫子昇 邢邵 魏收 第六節 顏之推蘇綽

 

第四章 樂府

發凡

第一節 南朝樂府 第二節 北朝樂府

 

(本稿啟於先秦,訖於南北朝。受眾為一般讀者和中文系本科生,所以會做到提綱挈領,眉目清晰,不搗糨糊,盡可能做到字數最少。本稿在《論語啟蒙》完成之後更新,可能會在今年的7、8月開始。目錄可能調整,寫作也不一定按順序。暫擬用文言寫,隋唐往後暫無寫作計劃。公眾號時更時發,若調整計劃,大家以實際更新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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